劳务经理证书办理

   一、事项名称:
办理《建筑劳务经理证书》
 
二、办理依据:
《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289号,第二十条  本市建筑市场实行建筑劳务经理管理制度。建筑劳务经理是指经培训合格,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承包范围内建筑劳务作业的,建筑劳务经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委派;依法实施劳务分包的,由劳务分包单位委派。委派建筑劳务经理组织现场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办理建筑劳务经理备案。
三、办理条件或办理要求:
《建筑劳务经理证书》申领人主要是施工现场实际组织管理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培训合格。
管理类人员申领《建筑劳务经理证书》的,仅限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如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人数须控制在企业代申领人数的10 %以内,也需经培训合格。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即时受理报名,经培训合格后即时办理。
 
五、办理资料:
1、《南京市建筑劳务经理证书》申请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照片面);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页面齐全);
4、2张一寸彩色照片。
 
六、办理流程:

 
七、注意事项或备注
1、凡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当及时在建筑施工现场建立建筑劳务经理制度,由建筑劳务经理专职承担劳动力组织调配和劳务作业全过程管理工作。
2、办理分包合同备案后,应及时登录我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对其所聘用的现场建筑劳务经理进行业绩申报,申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业绩备案号,企业可自行记载于建筑劳务经理证书的“工作记录”中。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