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资质代受理流程

点击数:38562017-04-14 12:20:08 来源: 南京职称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建筑企业资质办理-南京匠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资质代受理流程

   

申报信息:申请人登陆市建管处网站(www.njjgc.cn)查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的资料要求,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http://221.226.118.168:7080/jscbmis/)中提交申请,并从系统中打印带办条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两套及审查表一份(同时提供申报表及审查表的电子文档),至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16窗口递交申请资料。附件材料如下:
一、综合材料包括: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企业章程;⑷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⑸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⑹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⑻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⑽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特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材料。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由省建管局和市建工局许可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4)、(5)要求的报表,以企业上报的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统计年报为准。其中净资产指标发生变化,可提供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人员资料包括:⑴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⑵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⑶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由省建管局实施许可的资质,只需提供上述要求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养老保险凭证。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包括:⑴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⑵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⑶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以合同价为指标的需提供工程决算资料;以高度或层数为指标的需提供立面图或剖面图;以跨度为指标的需提供基础图或剖面图。)。
报部材料另需提供:附件材料一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一份、光盘一张(包括:《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业绩核查表》)。
 
受  理: 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服务人员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住建委电子政务平台中登记。材料不全的,当场退回。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至相关部门申请。
 
审  核:我处企业管理科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原件核验,需要补正材料的通知企业一次性补正。部门审核结束报处领导审核、委市场监管处复审、委领导审核,并依序完成政务平台中的网上审批。
 
办  结:自大厅受理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管理科人员在政务平台制作行政审批代受理“初审通过”或“初审不通过”办结单,申请人至政务大厅办结申请事项。同时,“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上传至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企业管理科完成系统中的审批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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