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称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点击数:30952017-04-17 10:35:04 来源: 南京职称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建筑企业资质办理-南京匠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职称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苏政办发[2001]61号)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宁政办发[2003]20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

以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班、进修班和研修班为主;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业务考察,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出国(境)进修,获得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发表论文、译文,出版影视教材以及承担与专业有关的讲课任务等,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辅助形式。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

现有职称

总时数

具体形式

结业证书

高、中级

≥72

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40学时

★公共课培训≥20学时

取得市(区、县)人社局核发的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

专业课培训≥20学时

继续教育其它形式培训≥32学时

取得结业证书,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初级

≥42

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32学时

★公共课培训≥20学时

取得市(区、县)人社局核发的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

专业课培训≥12学时

继续教育其它形式培训≥10学时

取得结业证书,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其中继续教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周期相一致,一个周期内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效用:

参加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南京市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制度,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都须持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继续教育情况考核合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职业资格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的分类:

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是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分为公共必修课培训专业课培训两大类,其中公共必修课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公共必修课培训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高级研修班两个培训项目。

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公共必修课培训

1、公共必修课培训:是指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的培训,南京市从2000年起正式实施该项目。即由南京市人事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阶段急需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指定的1-2门课程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核)合格后,将获得由市(区、县)人事局核发的全市统一印制的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该卡片与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配套使用,作为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职业资格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2、培训内容设置:为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培育创新意识,南京市自2000年起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了以知识经济与技术创新为主题的首轮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从2003年7月起,为帮助作为科技创新主要力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断提升专业素质的同时,更系统地了解入世后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牢固掌握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南京市适时启动了以《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为主题的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公共必修课培训。从2007年起,为帮助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我国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的理论,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在实践中不断地深化认识,并将之转化为自觉的实践,我们又启动了以《统筹经济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我市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重点掌握以下三个内容:为什么要以建设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的发展目标;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础,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实践。

3、组织方式:公共必修课培训统一由经市(区、县)人事局认定公布的继续教育基地和特约培训单位承担

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专业课培训:

1、专业课培训:是指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层次和专业的不同所进行的培训。专业课培训由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培训权限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门类、专业技术职务、知识结构、业务水平和工作需要进行,南京市从2000年起正式实施该培训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核)合格后,将获得由市(区、县)人事局核发的全市统一印制的《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或者半脱产培训卡》,该卡片与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配套使用,作为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职业资格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2、培训内容设置:要求根据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系列、层次和专业设置,体现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体现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有国家、省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的学科,其专业课培训应当围绕科目指南进行;尚无科目指南的学科,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相应的培训内容。目前全市有关继续教育基地或特约培训单位已开设环境保护与治理、公园景观工程规划与设计、建筑施工与质量安全、电子商务、图像处理与动画制作、档案信息传播、专利与知识产权等专业课近百个培训子项目。

3、组织方式: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由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承担;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主要由区、县级继续教育基地承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利自身优势开展继续教育自主培训,就近、就地、就便办学,但需事先与市人才培训教育中心联系培训办班事宜。高级培训的师资应具有高级职称,初级培训的师资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承担中级培训的师资,高级职称的比例应不少于2/3。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可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有关继续教育基地或特约培训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主参加有关基地或特约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方法: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

①、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和特约培训单位举办的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的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等,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以市(区、县)人社局核发的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认定的培训学时数为准。

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人社局指定的职称计算机培训点培训、并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的,可视同为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专业课培训20学时。

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人社局指定的职称外语培训点培训、并通过培训点结业考试合格的,凭核发的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按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专业课培训30学时计算。

2、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专业、本岗位参加继续教育其他形式培训的时数计算:

①、参加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等,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凭结业证书和学习班课程表,按实际培训学时计。

②、参加学术讲座的,凭学术讲座的通知及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按实际听课时间,每半天计4学时。

③、参加业务考察、专题调研的,须递交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实际考察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学时计。

④、参加学术会议的,须递交有关学术交流材料(材料中须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内容、学术材料被采纳的情况和评语等),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会议实际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8学时计。

学术论文在大会上宣读的,另加论文折算学时。折算学时凭会议组织者证明及论文稿、按学术会议的等级、作者顺序折算(以下标准为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类推):

国际会议 18——12学时

全国会议 15—— 9学时

行政区域会议 12—— 6学时

省、市级会议 9—— 3学时

如小组交流、书面交流或以论文摘要编入论文汇编的作者,按下一级会议最低学时数计算。

⑤、参加学历教育或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非学历教育的,已毕业(结业)者,凭毕业(结业)证书视同完成学制相应年份的继续教育其他形式培训的学时。未毕业(结业),但单科结业一门以上的,凭自学考试委员会或承办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注明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学习成绩等),视同完成学制相应年份的继续教育其他形式培训的学时。

⑥、在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根据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学时(以下学时标准为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类推):

国外刊物 40——32学时/篇

国家级刊物 32——24学时/篇

省级刊物 24——18学时/篇

地、市级刊物 18——12学时/篇

内部刊物 12—— 6学时/篇

⑦、正式出版(含刊物发表)的译著、译文,每1000汉字折算8学时。

正式出版的专著,每1000汉字折算3学时;合作出版的著作,按合作者实际完成的篇幅计算。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视同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任务:

①、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发明专利的,可视同完成相应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任务;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

②、获得部、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可视同完成相应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任务;

获得市级及以下级别科技进步奖的,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

③、全脱产进修、培训时间3个月以上的,可视同完成相应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任务;全脱产进修、培训时间12天、3个月之内的,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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