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南京市机械工程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点击数:34392017-09-27 14:37:50 来源: 南京职称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建筑企业资质办理-南京匠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机械工程学会

        

   宁机学会[2017] 3号

 

 

关于报送2017南京市机械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苏职称办[2017]2号),为做好2017年江苏省南京市机械工程高级(正、副高)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南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含电气)工程产品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规定和要求执行。

2、申报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规定和要求执行。

正高、副高申报资格条件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职称网上申报--政策法规--“省专业技术资格”栏目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njzz.gov.cn/ww/f/a/wwfa_cont.html。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今年对申报人员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三、申报材料明细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省职称办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附件1);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网上下载,规格A3,单面印制),(附件2);

3)《申报工程机械高级技术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由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单位汇总或个人填报电子文档;

4)申报材料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须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材料;

有效的学历认证材料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超过2017年12月30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6)聘书复印件;

7)继续教育要求平均每年不少于72学时,并取得《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8)现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

9)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与原件审核无误后加盖章);

10)免冠小2寸(40㎜×30㎜)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办理资格证书用)。

四、材料装订要求

第一分册: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客观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的那些条款)。

第二分册:有关证明材料。(1)目录;(2)有效的学历认证材料;(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5)继续教育方面,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提供《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6)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7)公示情况。

第三分册:1)目录;(2)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还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3)个人获奖证书(集体获奖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个人专利证书(集体专利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鉴定材料,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4)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等。

请将以上材料按材料袋(附件4)和分册目录(附件5)标注顺序装订。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15份(附件2)和《申报工程机械高级技术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不装订

五、报送程序

(一)正高职称申报人员

申报正高职称不需要网上申报。正高职称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盖章后,送市职称办(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691室)审核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原件材料后盖章。纸质材料和费用交纳至南京机械工程学会(南京市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19楼1920室),截止日期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何延宁、钱小萍,电话:86989799。

(二)副高职称申报人员

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1、登陆“南京人事人才网”(http://www.njrs.gov.cn/ww/wwaaindex.html),进行网上申报(须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录)。

2、申报人员请务必保证“基本信息”、“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证书打印等环节均以填报信息为基础。申报人员账户具体申报流程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账户详细使用流程参考网站http://www.njzz.gov.cn/ww/f/a/wwfa_cont.html“操作指南”栏目。  

3、申报纸质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逐级审核盖章后,材料和费用交纳至南京机械工程学会(南京市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19楼1920室),截止日期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何延宁、钱小萍,电话:86989799。

六、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等要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2、2017年起申报高级职称,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均不作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可纳入继续教育专业学时计算。

3、材料装订要规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需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公示日。

5、有关申报要求及表格可在南京机械工程学会网(www.njmes.org)职称评审栏目中查询下载。

6、申报机械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单位或个人需填《南京市工程机械高级技术资格申报一览表》。用电子档发邮箱54576370@qq.com。

七、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2]180号、宁财综[2002]450号)的有关规定,高级收取评审费400元/人、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人,共计500元/人,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或汇至南京机械工程学会。南京机械工程学会 账号01370120510000098 南京银行紫金支行,汇款请注明职称评审费。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申报工程机械高级技术资格情况一览表》

      4、 材料袋目录

      5、 分册目录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机械工程学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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